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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保委简介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为“省消保委”)的前身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是1986年5月19日成立的。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省消保委于2021年3月2日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第一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郭大为当选为首届省消保委主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宁当选为常务副主任,其他18名同志当选为副主任,另有常务委员71人,委员116人。


  省消保委常设办事机构为省消保委秘书处,具体负责省消保委日常工作。秘书处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根据省消保委秘书处担负的公益职责,结合全省消费维权工作的需要,秘书处现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律与理论研究部、消费指导部、投诉部、组联与信息部、杂志办等6个部门。


  省消保委(消协)成立35年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公益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通过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参与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支持受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等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1年6月,全省各级消协(消保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78553件,解决355393件,解决率93.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亿多元,接待投诉咨询及来访人员3063401人次,已成为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支主要力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