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消息2005年11月10日下午,一消费者到无锡市北塘区消委会投诉,反映11月4日下午在市内某药店购买一瓶(内装60粒)多维瘦身营养素,回家食用3次(每次二粒),身体出现异常反应,不断饮水,仍感口喝,接着不停地呕吐,出现心跳减弱,脱水。处于昏迷状态,9日清晨送至三院抢救。由于发现抢救及时,病人转危为安。
北塘区消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多次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药店支付消费者医药费5000元,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10,000元,一起由于保健食品对人体伤害事故得到圆满解决。
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健身美体无可非议,但在选择和使用化装品、保健品、瘦身营养素等产品时,要以科学、安全为前提,不要轻信夸大宣传和促销广告。做到慎重选择和使用,以免出现不良后果,给你带来人体和身心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