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提示:尽量别 | | 发布时间:2015-07-18 00:00:00 《中国消费者报》消息 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 据了解,食药监总局已经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