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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设立洗染行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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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14 00:00:00

各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形成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机制,经省消协按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标准严格考察,决定在陕西省洗染行业协会设立洗染行业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主要职责是:发挥本行业专业消费知识优势,通过举办消费知识讲座、提供消费信息咨询、介绍商品和服务真伪辨别、组织消费体验等活动,向消费者传播本行业的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健康、环保消费;宣传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投诉和解机制,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主动征求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建议,推动产品结构和服务优化升级;倡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促进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

希望设立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能够充分发挥其在专业消费知识等方面的优势,按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建设“三个陕西”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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