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消费维权 > 消费警示 > 正文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浙江绍兴发布防范养老诈骗消费警示

  • |
  • |
发布时间:2022-10-28 00:00:00

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老年消费安全,促进老年消费公平,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消保委围绕“反诈防骗,敬老助老”主题,在保健食品、老年人防欺诈等相关领域发布消费警示。

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要看好自己的钱袋子。

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常识,不要相信有包治百病的神丹妙药,保健品不能治愈疾病。伪劣的保健品可能会加重患者的病情,贻误治疗良机。如果患有疾病,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进口药,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本人证件号码、各种与身份信息或银行卡绑定的账号、密码等,不向他人透露,并尽量避免通过公共网络环境使用金融服务。

警惕上门推销。由于老年人独自在家时间居多,日常应多与邻居打交道,对上门维修、送货、送礼物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再接待。

有些骗子常常主动与老年人打招呼,套近乎,同时表现得很热情,此时有的老年人就容易放松警惕。在此特别提醒老年人,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过于接近,以免上当受骗。另外,独自外出时不带贵重物品和首饰。

凡是要动钱的时候,不要相信骗子那些“不要告诉任何人”的话,自己拿不定主意时,要找老伴、孩子或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向他们征求意见,商量对策,必要时要及时报警。

警惕“各种讲座”。不要参加所谓公司提供的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免费参观公司经营等活动,不要盲目相信高额回报的宣传和所谓“公司实力”,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

越城区消保委提醒老年人,在消费之前,要主动去了解产品或者服务的有关知识,“心里有数”之后再作出购买决策,做到不轻率、不跟风、不盲目、不任性。在消费过程中,还应注意留存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