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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成银行卡消费“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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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06 00:00:00

猖獗的银行卡买卖,为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提供了机会,且近年来在电信诈骗中成为重要的“作案工具”,一方面电信诈骗成为银行卡买卖的“大客户”,另外一方面,诈骗团伙得手后立即将诈骗得来的钱财迅速转移到买来的多个银行卡中,加大了警方侦破、追赃的难度。

据介绍,此类犯罪过往案件中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情节较轻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1万以上1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2万至20万元。

警方提醒,切忌将个人身份证出售给他人,因贪小便宜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一旦证件丢失,应第一时间办理挂失,防止被冒用。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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