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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曝光15条严重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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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2012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共点名批评15条严重违法广告。

此次公布的严重违法广告包括: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药品广告;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新研救尔心胶囊药品广告;木竭胶囊药品广告;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心脑欣片(亿天欣恼组合)药品广告;固本延龄丸药品广告;十一味甘露胶囊、二十五味珍珠丸药品广告;淄博昌国医院医疗广告;宁夏生殖保健院医疗广告;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广告;太原爱乐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天津欧亚肛肠医院医疗广告;同仁益健茶保健食品广告;HD元素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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