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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批次韭菜氧乐果超标3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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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1 00:00:00

7月20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等食品的抽检结果,8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3批次蔬菜氧乐果(高毒杀虫剂)超标,最高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38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抽检计划安排,有关创建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监督抽检,抽检品种包括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共抽检样品90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89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记者注意到,8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为蔬菜,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检出值超标。不合格蔬菜样品及经营者信息如下:

济阳县农贸市场的济阳县华都食品商店销售的芹菜(生产日期为2016-5-24),氧乐果检出值为0.07mg/kg,比标准规定高出2.5倍(国家标准为≤0.02mg/kg);

邹平县韩店镇万顺购物广场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为2016-4-28),氧乐果检出值为0.786mg/kg,比标准规定高出38倍;

周村批发市场的博山八陡穆斌食品经营店销售的芹菜(生产日期为2016-5-3),氧乐果检出值0.604mg/kg,比标准规定高出29倍。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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