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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等20款电动自行车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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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30 00:00:00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对外公布了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小鸟”“五羊”“syk三三赛克”等20款样品不合格。

此次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所依据的标准是GB 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经检验,20款样品不合格,样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所有不合格样品最高车速项目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最高车速是电动自行车在骑行中的安全保证,一旦车速过快将成为道路行驶安全隐患。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整车质量是决定撞击时动量和动能的重要参数,一旦发生事故,对其严重程度有决定性的影响。国家标准中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要按标准严格控制。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syk三三赛克(2批次)、小鸟(3批次)、爱德森、金彭、新大洲、飞鸽集团、木蘭、五羊、立马、捷马、斯米特、骏越、豪运珑玥、利亮、吉庆、火焰鸟。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18户经营主体立案调查处理,并将不合格车型从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

北京市工商局要求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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