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4年第4季度抽查西安地区15家经销企业的30批次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综合判定合格产品2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相关标准,对灯具产品的结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电气强度、爬电距离、电气间隙、接地规定、谐波电流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灯具产品的外部接线和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其中,标称中山市康家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LONPAI”节能吸顶灯、标称中山市嘉福特照明生产的“嘉普斯”LED节能天花嵌灯(7×1W)、标称佛山市南海森亚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SENVA森亚”LED嵌入式筒灯(SY-L3507-1),被检出外部接线项目不合格。另外,标称中山市古镇龙派灯饰厂生产的“鼎航”高效荧光灯支架(T58W)、“雷翔”T5支架(T5-8W)被检出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