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消费维权 > 曝光台 > 正文

福建:召回2954盒不合格盐津陈皮

  • |
  • |
发布时间:2019-07-23 00:00:00

7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7期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标称福建龙岩晋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陈皮产品抽检不合格,已召回2954盒。

前不久,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2号)涉及福建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经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龙岩晋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陈皮(生产日期为2019年1月4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已于4月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72盒,已销售65盒,封存7盒。龙岩市市场监管局于4月2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龙岩晋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3610盒,已销售3600盒,剩余10盒作为出厂检验和留样,现已召回2954盒。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后续将公布对上述2家涉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查处情况,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