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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5组成品油商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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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2 00:00:00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的情况,本次共抽检成品油商品299组(其中:汽油191组、柴油97组、润滑油11组),检验项目合格274组, 合格率为91.64%,不合格25组。

从抽检品种看:本次抽检汽油191组,检验项目不合格14组,其中,车用汽油10组,车用乙醇汽油4组。4组车用乙醇汽油中,不合格检验项目均为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和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质量分数)两项;10组车用汽油中,不合格检验项目主要包括:硫含量(6组),研究法辛烷值(5组),氧含量(5组),甲醇含量(5组),抗爆指数(3组),苯含量(3组);抽检柴油97组,检验项目不合格10组,其中,车用柴油5组,普通柴油5组。10组不合格柴油商品中,不合格检验项目主要集中在:硫含量(9组),闪点(闭口)、脂肪酸甲酯含量、酸度各1组;抽检润滑油11组,检验项目不合格1组,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运动黏度(100℃)和倾点两项。

从抽检对象看:本次共抽检加油站139家,其中,中石化加油站26家、中石油加油站14家、中海油加油站4家,其他(社会)加油站95家。

从抽检结果看:25组不合格成品油样品取自19家加油站,均为其他(社会)加油站。

对以上不合格成品油商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立案查处。该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成品油商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有信誉的加油站或经营者销售的成品油商品,并注意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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