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消防器材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通告,通告显示,2批次消防器材类商品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了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主要组分(磷酸二氢铵)含量、爆破试验等项目,标称商标为宁达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标称商标为惊涛的有衬里消防水带不合格。
辽宁省工商局已安排属地监管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同时,该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消防器材应当从具有资质的消防产品销售场所购买,并索要发票;要选购外观完好、标识清晰、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应急灯具类产品还应现场通电检查是否可以正常工作;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通过检验报告上的数据选购质量合格的消防产品;购买后保存好发票、合格证、说明书等产品凭证。
商品名称
| 标称商标
| 规格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不合格 情况
| 标准值
| 实测值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宁达
| MFZ/ABC1
| 浙江省台州市宁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1.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2.主要组分(磷酸二氢铵)含量
| 严重
| 1.±5
2.50(厂方公布值)±3
| 1.-19
2.1
|
有衬里消防水带
| 惊涛
| 8-65-25
| 江苏鲸涛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 1.爆破试验
| 严重
| ≥2.4 MPa
| 1.9 MPa
|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