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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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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14 00:00:00

各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在消费领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支持消费者协会更好履行法定职责,为广大消费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省消费者协会决定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

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由聘用的具备律师资质、在民事和经济领域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43名志愿者律师组成。其职责主要是:为省消费者协会履行公益性法定职责提供法律支持;指导省消费者协会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律与实务研究;参与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参与重大、疑难投诉的调查、调解,提出法律指导意见和建议,协助省消费者协会发布观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省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经营者进行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对省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起诉或进行公益诉讼提供法律援助。

志愿者律师聘用期限为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聘期5年。

希望律师团全体成员充分发挥其在政策、理论、法律等方面优势,按照《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工作规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事业中建功立业,为建设“三个陕西”做出新贡献。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团成员名单(共43人)

律师团团长:

窦醒亚(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一级律师)

律师团副团长:

姚子奇(西安市律师协会会长、三级律师)

宋西峰(陕西言锋律师事务所主任)

消费维权志愿者律师:(40名,排名不分先后)

贾国华

朱琳

王建华

张平

王江涛

倪景红

魏方方

晏宇

杨军

潘宁

刘陆训

吴建敏

陈黎力

宋振强

李明

常彩娥

刘伟博

张振荣

路宾

王建波

陈文龙

王娜

熊晓莉

许正文

郝佩佩

高箐

何建军

李灵刚

李向明

刘彦林

朱西江

马岗岭

张青彬

任桂芳

王奇

姚凯文

李珺

宁艳丽

刘冬冬

包鸿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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