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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凭证与商品不符 工商所帮消费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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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1-22 00:00:00

近日,北京王府井工商所成功处理一起购物凭证与实际商品不符的投诉,协助消费者退货退款。

2018年12月4日,消费者裴女士在王府井钟表城购买了一块浪琴牌女士手表,售价7840元。购买之后裴女士发现,购物凭证所显示的手表型号与所购手表的实际型号不符,因此要求退货。商家表示除非证明手表质量有问题,否则不能办理退货。裴女士随后向12315投诉。

王府井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和商家取得了联系,向双方详细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并针对此事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商家同意为裴女士办理退货,并退还裴女士所支付费用。

裴女士特地给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送来一封感谢信,她在信中写道:“通过这件事,我深切地体会到,12315真是消费者的贴心人,是消费者的依靠。”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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