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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需交“金融服务费” 4S店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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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7 00:00:00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调解了一起因贷款买车被收取金融服务费引发的消费纠纷。经调解,汽车销售公司取消了服务费。

随着合肥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和汽车金融业务的普及,贷款买车已经成为时下许多消费者的选择之一,一些品牌汽车的专业金融公司也应运而生。贷款买车明明支付了利息,还要交“金融服务费”,让不少消费者觉得疑惑,金融服务费是什么?该不该交呢?

2018年年底,合肥市消费者胡女士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贷款购买了一辆30万元的某品牌汽车,被告知要收取“金融服务”等费用共计1万多元。胡女士向原合肥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投诉。经调解,汽车销售公司取消了这笔收费。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采取分期贷款的方式购买汽车,被汽车销售公司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特别是一些汽车销售公司在已获得金融公司劳务报酬的情况下向消费者隐瞒,重复收取所谓的“金融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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