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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发布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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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0 00:00:00

今年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食用油掺杂掺假、“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黑气瓶”充装等10个领域,深入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相关违法案件73件,罚没213.9万元。10月9日,该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大东区沈阳市新美丰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孔令波和公司食品生产厂长郑明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食用油掺杂掺假的行为案。2021年4月13日,大东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知晓,被告人孔令波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郑明军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经查,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8月期间,孔令波指使郑明军等人违背企业标准,在生产制作玉米大豆调和油过程中,故意添加棉籽油,并将该调和油(俗称红油)销售至全国各省市香油坊以及香油生产厂家。在销售该调和油过程中,该公司还向部分香油坊违规销售香油精,用以调制假香油。经审计,该公司销售该玉米大豆调和油金额为4648.32万元,销售香精金额为3.93万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大东区市场监管局对沈阳市新美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食用油掺杂掺假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吊销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对该公司法人、股东孔令波和该公司食品生产厂长、股东郑明军处以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

沈北新区房身燃气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气瓶充装、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行为案。2021年11月2日,沈北新区执法人员依法对房身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名作业工人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沈北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房身燃气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充装作业和充装气瓶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皇姑区御颜堂中医保健养生馆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案。2021年11月1日,皇姑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投诉,反映辖区内御颜堂中医保健养生馆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经查,当事人为了宣传“打火酒疗法”中医保健服务,在经营场所内悬挂“非遗打火酒 三伏温骨排湿寒 全年疾病丢”“预防疾病 健康生活 祛除病痛 焕然重生”“温骨疗法打火酒疗法技艺源于1000年前的古中医”的宣传用语,同时在经营场所门口悬挂“辽宁省青少年弱斜视康复研究协会”和辽宁省教育厅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颁发的“辽宁省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技术支持专业机构”两块牌匾,以上内容均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表明出处。上述广告用于制作费用为2200元。依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皇姑区市场监管局对御颜堂中医保健养生馆在经营场所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6600元的行政处罚。

沈阳市鑫鑫福发食品商行销售违法食品案。2022年5月27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和平区鑫鑫福发食品商行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商行销售柜台有外包装印有“撩妹糖”“耙耙浓缩糖”“死不要脸糖”等字样的“笑爆校园”糖果。经查,该商行于2022年1月1日从潮安区康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狗屎糖”“笑爆校园”等糖果共计20件,购进价格为每件75元,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均为每件80元,涉案食品货值金额1600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罚款5000元等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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