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案例点评 > 正文

发电设备难并网 耐心协调解纠纷

  • |
  • |
发布时间:2018-06-26 00:00:00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消协、开发区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一起购买发电设备引起的纠纷。

今年3月份,吉林省消费者孙先生购买了藁城区良村经济开发区某厂家生产的光伏发电设备,总价3.61万元。厂家按照合同送货安装,并提供了发电设备的并网资质。因河北省与吉林省并网政策不一致,发电设备与光伏发电系统不匹配,双方发生了纠纷。孙先生投诉到藁城区消协,希望退回货款和服务费。

藁城区消协和开发区市场所工作人员详细查验了合同,并与厂家联系。经协商,厂家同意退货,但需要扣除运费和安装费。

经过深入了解吉林省光伏并网政策,发现更换光伏设备的逆变器就可达到并网要求后,工作人员重新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厂家免费更换逆变器、提供所有并网资质并协助办理并网手续。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