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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汽车起纠纷 消协相助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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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2 00:00:00

6月6日,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汽车团购消费纠纷,帮助李某等5位消费者退回了全部定金。

6月5日,李某等5人向新余市仙女湖区消协投诉,称他们于4月22日参观仙女湖第五届车展时,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导购员的引导下,以团购形式订购了5辆某品牌1.2排量尊贵版家用轿车,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购车时,导购员并未向消费者说明该款车型属于升级版本。5月23日,消费者登录生产厂家官网查询,发现官网上没有所订购的车型,而且双方口头约定的提车日期已过,但商家始终未通知提车。李某等人感觉可能受骗,要求退还定金,多次与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涉,未能达成协议。

6月6日,仙女湖区消协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召集5位消费者和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额退还5位消费者此前交纳的5万元定金。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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