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免费赠券 工商调解商家整改 | | 发布时间:2018-04-16 00:00:00 近日,甘肃省敦煌市工商局党河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4月8日,敦煌市工商局党河分局受理了一起12315分派的投诉,消费者反映在敦煌某洗车行办理会员充值卡时,商家赠送了近400元洗车、修补轮胎等优惠券,后以店长更换为由拒绝消费者使用优惠券。 受理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调查,发现优惠券并未约定具体的截止使用期限。执法人员告诫商家,免费赠送优惠券属于办理会员卡消费的附属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没有事先约定擅自禁止使用可能构成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需给予消费者3倍赔偿,且工商部门还会对其予以处罚。商家表示立即整改,同意消费者继续正常使用优惠券,并将免费更换轮胎的期限从3个月延长至1年。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