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县生猪养殖户童先生向陕西省镇坪县江源农牧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江源农牧公司)购买32头种猪,后来发现其中9头并非种猪,而是育肥猪。经巫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童先生近日获得了相应赔偿。
今年8月初,童先生以每头3200元的价格,向江源农牧公司购进了32头种猪。饲养一段时间后,发现其中9头并非种猪,而是育肥猪。童先生多次要求退换,江源农牧公司一直拖延。
巫溪县消委会受理投诉后,派工作人员前往陕西省镇坪县,同该县消费者协会共同调查处理。调查得知,童先生选购种猪时,江源农牧公司的工作人员将猪赶到院坝供童先生自行挑选,可能误将其中一个猪圈的育肥猪赶进了院坝,导致童先生误购了9头育肥猪。
经两地消费者组织共同调解,双方于近日达成协议,童先生误购的9头育肥猪不予退回,江源农牧公司另外以每头1800元的价格向童先生销售9头种猪,并赠送10个猪槽做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