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司机甩客 消保委为乘客撑腰 | | 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00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安徽省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该消保委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运输消费纠纷,最终乘客获得了400元赔偿。 2月3日,一位女性消费者向阜阳市消保委投诉,其在网上购买了一张从阜阳市到全椒县的车票,当天从阜阳市汽车南站取票后,被南站工作人员安排在一辆牌照为山东籍的客车上。 上路后,驾驶员以该车不经过全椒县为由竟然要把该消费者丢在高速路上,经过多次协商,驾驶员让消费者在离全椒县还有十几公里的吴庄服务区下车,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消费者不知如何是好,无奈之下向阜阳市消保委求助。 接到投诉后,阜阳市消保委立刻展开调查,了解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于是第一时间和阜阳市汽运集团联系,经过协商,阜阳市汽运集团赔偿消费者400元,消费者自行通过其他交通方式到达了目的地。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