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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变镀金 消保委调解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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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27 00:00:00

花费3877元购买的黄金挂坠,不料却成了镀金。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黄金珠宝专业办公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商家作出换货处理。

消费者朱女士于2016年10月24日在上海某珠宝饰品店花费3877元购买了一件黄金挂坠。当时,营业员介绍此黄金挂坠材质为足金。朱女士佩戴后发现该吊坠材质并不是足金,故认为商家有意隐瞒实情,要求退货遭拒。商家负责人称黄金挂坠确实是镀足金,并指出消费者应该有常识,如此重的足金挂坠价格必高于3877元,遂不接受朱女士的退货诉求。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黄金珠宝专业办调查指出,店方所售黄金挂坠如是足金,价格和重量应有关联,店方营业员有义务告知消费者,不能因消费者不询问而剥夺其知情权;店方所售黄金挂坠,标签上未明确标明是镀足金,违反了贵金属饰品标识规定,应当承担责任。

上海市消保委黄金珠宝专业办认为,由于上海市黄金珠宝饰品零售商为提高销售量和经济效益,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黄金珠宝饰品零售商营业员均千方百计诱导消费者购买饰品,导致营业员在销售过程中有倾向性地向消费者口头介绍饰品,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向消费者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不实介绍,严重的有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时有发生。经营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并就消费者提出相关询问,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调解,店方负责人与消费者协商换货解决。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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