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案例点评 > 正文

老年人冲动认购房 消保委调解退款

  • |
  • |
发布时间:2016-11-14 00:00:00

10月下旬,安徽省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开发商不退定金的消费纠纷,最终,帮助消费者拿回5000元预付款。

近日,淮南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许女士投诉,称其母亲在淮南市一家楼盘认购了一套商品房。老太太参加售楼处活动宣传时有些冲动,回家冷静后发现该房并不适合自己,另外因年龄大,用钱地方多,资金周转有些困难,想要退房退款,遭到售楼处拒绝。老太太一直埋怨自己太冲动,心结难解,许女士便投诉到淮南市消保委,希望淮南市消保委能协助拿回退款。

淮南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该楼盘售楼部联系了解情况,并告知其消费者的诉求,同时,把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与商品房买房相关的规定传达给他们,希望售楼部能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考虑消费者特殊情况,退还消费者预交的款项。

经淮南市消保委与售楼部多次沟通,售楼部最终退还了消费者交付的5000元预付款。许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向消保委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