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案例点评 > 正文

手机号被无故停机 赔偿300元话费

  • |
  • |
发布时间:2016-10-19 00:00:00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通信消费纠纷,某通信公司向消费者叶女士表示歉意,对无故停机给叶女士造成的不便,赔偿300元话费,并赠送一床价值约200元的蚕丝被。

今年5月,消费者叶女士手机忽然停机,联系通信公司后被告知该手机号已欠费,叶女士上网查询却发现余额还有26元。叶女士将该通信公司投诉到襄阳市樊城区消委会。

经襄阳市樊城区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核实,该通信公司在消费者手机卡号存有话费的情况下将其停机,时间长达10日,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该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责任。最终,经调解,该通信公司赔偿叶女士300元话费,并赠送一床价值约200元的蚕丝被。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