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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卡涉嫌虚假宣传 经消协调解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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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14 00:00:00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起因商务旅行卡实际功能与宣传不符的投诉。

2016年5月,消费者郝先生在天津国际机场候机时,锦圣缘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向其推销商务旅行卡,称充值798元即赠送1200元,并承诺在该公司平台订票比携程网便宜,同时赠送航空险和民航发展基金,郝先生当即充值798元办卡。2016年7月,郝先生因出差用此卡订票并消费,发现通过该平台订的票比携程网不仅要贵,还得知商务旅行卡里的钱每次只能使用20元,与办卡前宣传介绍不符。郝先生遂提出退卡要求,锦圣缘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虽同意退卡,但一直拖延不予解决。

东丽区消协接投诉后,向锦圣缘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核实情况,对方称同意退卡退款,但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期限为15日,尚在处理中,但郝先生提供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证明其投诉时距提出退卡要求的时间早已经超过15日,对他的提问和要求,该公司人员不予理睬。消协认为,任何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应担责。根据《消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锦圣缘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利用虚假宣传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卡,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当消费者发现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求退款时,商家不是及时站出来承担责任,反而拖延解决,这种行为实属不当。为此,消协要求锦圣缘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及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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