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进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案例点评 > 正文

商户销售假种子 赔偿50余万元

  • |
  • |
发布时间:2016-06-21 00:00:00

近日,福建省建瓯市消费者委员会成功调解了建瓯市小松镇李园、胡头等4个村的160户种植户因购买假杂交瓠种子引发的联名投诉。

据了解,今年1月,福建省建瓯市小松镇李园、胡头等4个村的160户种植户以每包12元的价格从建瓯市某种子商行购买了福州某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杂交瓠种子3422包。种植后发现,该批杂交瓠比去年个小,并出现枯死现象,农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农户认为种子存在质量问题,便到建瓯市消委会投诉。建瓯市消委会秘书长郭荣敏一边立即向上级汇报,一边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种子销售商行了解情况,并组织经营者和农户一起深入现场实地调查取证。最终,商家承认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图利的事实,农户们获得一次性补偿51.33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