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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删差评、旅游购物价格虚高 湖北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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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7 16:02:16

3月15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曝光10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有偿删差评、计量器具弄虚作假、旅游购物价格虚高等。

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弄虚作假。2021年11月12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联合浠水县市场监管局对浠水县福德加油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一台加油机计控主板涉嫌擅自改动,执法人员立即将涉案计控主板拆除并送加油机计控主板生产企业进行鉴定。经鉴定,浠水县福德加油站有限公司使用的计控主板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更换其经营的6号和7号加油枪的加油机计控主板,并安装了加油机计量作弊系统。截至案发,当事人利用计量作弊系统获利共计25万元。2022年8月30日,湖北省浠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浠水县福德加油站有限公司破坏计量器具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作弊加油机计控主板1块、罚没25.1万元的行政处罚。

斑马众盟公司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有偿删除差评。2022年6月1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举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部分工作人员正在从事删差评业务。删除差评业务的流程为:联系客户、绑定系统、落实删除差评。现查明,删差评业务收费标准:一次性合作商家800元/月,长期合作的按每商家500—600元/月收费,由公司财务工作人员或法定代表人的微信、支付宝收取费用。进一步查明,当事人2021年9月—2022年6月从事删差评业务销售出单2094单,收入1543899元。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古狄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2022年2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依法对深圳市古狄玛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商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柜台内摆放有标称“EMPORIOARMANI”的手表121只,首饰21件,经权利人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深圳市古狄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法经营额总计426227元。2022年3月15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湖北爱唯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该公司开展甲醛检测不能出具CMA检测报告,没有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网店“室内空气检测CMA报告”服务产品页面上使用未获得检验机构授权使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提升产品销量的行为,误导消费者以为当事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第三方授权。2022年1月,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05万元。

经营者使用诺氟沙星等药品加工豆芽。2021年12月15日,赤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专项行动部署,依法对经营者龚某豆芽加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加工车间多种食品禁用物质,经对豆芽抽样送检为不合格食品。经查明,当事人自2019年3月起,在豆芽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使用无根水、根茎旺、诺氟沙星等化学物质和药品,累计销售金额103.89万元。2022年1月5日,赤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房产交易消费纠纷案。2022年1月,鄂州市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在联发红墅东方营销中心缴纳12万余元首付款购买新房一套,在购房前就购房条件、办理贷款资质、付款方式等与开发商售楼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并如实告知银行流水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相关条件符合办理房贷要求,承诺“在后期若因购房人银行流水导致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将全额退还购房人12万元首付款”。其后消费者因个人银行流水未通过审核,导致无法办理贷款,向售楼中心工作人员申请退还首付款遭拒。鄂州市华容区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消费者陈先生投诉情况属实,遂约谈售楼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其经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组织双方多次协商调解,最终促成售楼中心退还12万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车库精品二手车”门店误导消费纠纷案。2022年4月21日,潜江市消费者陈先生在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上投诉称,其在“车库精品二手车”门店购买了一辆奥迪二手车,准备二次转售时,发现该车在其购买之前有3次维修记录,当时汽车销售店未告知这一情况,质疑该车是“事故车”,请求调查处理,并予以赔偿。潜江市消委会接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陈先生购车前经营者未告知该车进行过维修,但三次维修均是更换大灯、底座等配件,属于正常易损件更换范围。经过消委和辖区执法人员的调解,经营者同意以高于第三方车商二手车评估价2万余元的价格回购此车辆,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异地旅游购物纠纷案。2022年6月,消费者江先生投诉称其报名参加“环游福建海岸线”六日游活动,被导游带至福建漳州玉石卖场进行参观,经导购推销,江先生购买了1.1万元的玉石产品,商家开具了收款收据。此后,江先生自行查阅相关玉石价格信息,觉得所购玉石价格虚高,要求商家退货退款遭拒。荆州市消委会受理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经查,消费者江先生投诉情况属实,经多次沟通协商,商家同意退还购物款1.1万元。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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