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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水机安装疏漏导致家中浸水 消费者获6万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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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4 00:00:00

新买的软水机零件脱落,导致消费者张先生家中浸水,想要维权却遇到商家与厂家“踢皮球”……7月7日,上海市普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来到被诉方企业进行现场调解服务,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消费者获得6万元补偿。

2021年3月,张先生订购了一套软水机,同年8月10日,商家上门安装完毕,当时调试机器运转正常。随后,在两个月的疫情防控期间,新房一直无人居住,等消费者再次到达新房后,发现屋内已浸水。查找水源时,发现漏水处在软水机附近,商家上门后初步判断是净水器零件脱落导致。随后,厂家技术人员上门查看,基本认同净水器零件脱落导致漏水的认定结果。

但是,对于消费者的索赔要求,商家与厂家却相互推脱责任。张先生要求商家赔偿由于浸水而被泡坏的木地板等相关装修损失。商家表示,该软水机由厂家安装,而且厂家有产品保险,应由厂家负责;厂家却称由于并非产品质量问题,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因此无法满足张先生的索赔要求。无奈之下,张先生投诉至12315请求协调解决。

普陀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首先核实情况了解相关事实。在确定净水器漏水原因基本事实经过后,就相关赔偿问题与商家以及厂家进行沟通协调。

该纠纷中,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软水机本身有无质量瑕疵以及产品安装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对于产品质量方面,经专业技术专家现场查看后,未见设备本身有异常。但是,漏水直接原因是安装后的零配件脱落,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房内恰巧无人居住,导致漏水积累无法及时发现并控制,产生较大的损失。

普陀区消保委表示,消费者家中浸水是由于软水机安装疏漏导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销售者与生产者对于消费者致害的损失均负有连带赔偿责任。在普陀区消保委的努力协调促成下,经销商与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对于消费者的损失一次性补偿6万元(其中包含净水器退货款1.4万元),消费者对结果表示满意。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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