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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市 消费维权执法月行动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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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09 00:00:00

配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3月1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启动消费维权执法月行动。全市工商系统执法人员将在全市范围内的“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村村镇等区域和城区大型超市、商场,以及综合(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经营活动场所,开展历时一个月的打假维权专项执法月行动。截至记者发稿,已查处了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解决了一批消费纠纷,既宣传了国家法律法规,也震慑了不法行为。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严厉打击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八种违法行为: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的行为;经销没有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变质失效的商品的行为;生产或经销用医疗废旧物、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废旧絮棉等制作危害人身健康的商品行为;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商品质量、功效或适用范围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以及商标侵权、违法使用行为;商品标识虚假或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没有标明商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坑蒙拐骗、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3月15日当天,西安市工商局和西安市消协还将联合举行3•15现场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广泛宣传工商部门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新举措、新成果以及《广告法》《商标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知晓率;同时,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现付制度》等制度,提升企业“行业自律、企业自治”能力,努力实现社会共治,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徐文智)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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