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分局天台路工商所成功调解汽车销售纠 | | 发布时间:2015-08-14 00:00:00 7月28日,沣东新城分局天台路工商所收到群众送来的一面锦旗,对该所成功调解汽车销售纠纷表示感谢。 7月7日,投诉人王先生到天台路工商所投诉,称其2015年5月29日在天台路西部车城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4S店在没有提供任何有效服务的情况下,强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和续保压金共计5000元。王先生感到4S店收取此费用不合理,希望工商部门予以解决。该所在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先后3次组织4S店工作人员和王先生协商处理此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最终,4S店同意退还王先生金融服务费和续保压金共计5000元。天台路工商所快捷高效的工作作风受到了消费者的高度赞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