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接李女士投诉,称2015年7月19日在杨凌国美电器购买一台价值16900元长虹牌液晶电视,7月25日看电视时突然出现裂屏现象,并于当晚10时联系国美电器售后。27日上午售后人员上门查看拍照后告知消费者等待鉴定结果。次日售后人员将一张鉴定为电视裂屏为外力因素造成的鉴定结果交与消费者。消费者不同意此鉴定结果并前往工商局投诉,要求商家给予退换货。
接到投诉后,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与杨凌国美电器负责人联系。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给商家做工作、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最终消费者和商家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同意给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价位的电视机,为李女士挽回了16900元的经济损失。李女士对此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对工商局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并不断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