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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查获“私宰肉”1100余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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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2 00:00:00

4月10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位于同安区莲花镇的一猪肉销售摊点开展突击检查,一举查获私宰猪肉1100余斤。

为进一步加大对销售私宰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连日来持续开展私宰肉线索摸排、定点蹲守。4月10日清晨4点,同安区祥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莲花镇的一猪肉销售摊点进行突击检查,在对销售摊位及运载货车上的猪肉检查过程中发现,猪肉上均无“两章”(肉检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章),商户也无法提供“三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市凭证)。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私宰猪 洪小萍 /摄

当事人表示,其猪肉贩运自漳州长泰,是自行宰杀、销售的。执法人员当即扣押私宰猪肉总计1100余斤,并于10日下午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目前,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将该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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