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依法对三门峡市河南正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水、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3月1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接到举报称,河南正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原世纪苑项目商铺存在不合理加价收取电费、水费的行为。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委托河南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的收费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显示,扣除损耗后,该公司多收电费价款金额为15.08万元、多收取用户水费价款金额为3.48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电力法》第四十四条和《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12月26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关系营商环境的优劣和市场主体的发展。供水供电环节收费问题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市场监管部门今后将持续规范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督促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推动政策落到实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