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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工商局举办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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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为推进诚信建设,不断增强广大经营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丹凤县工商局举办了新《消法》颁布一周年培训会,全县80多名商场、超市和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学习。 培训会上,县工商局副局长张树荣同志向参加人员宣传学习了中消协20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消费主题,号召全县广大经营者增强“依法治国”理念,依法履行《消法》规定的责任义务,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县工商局副局长李奇志通报了2014年全县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对消费热点和广大消费者集中反映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县工商局12315中心负责人从《消法》的惩罚性赔偿、商品退货、举证责任倒置等六个方面规定进行了培训学习,对即将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进行了讲解,对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功能作用进行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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