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推动经营场所监控提示标识规范配置与有效管理,武功县消保委在近期监督工作中发现,县域内部分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安装的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存在个人信息泄露和隐私安全隐患。依据与县检察院共同签订的《关于在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县消保委将上述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县检察院依法对本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组织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前期调查过程及取证情况,清晰阐述了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被监督行政机关就自身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规划作出了详细说明。听证员围绕“未设置提示标识是否损害公共利益”“相关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等核心议题,进行了针对性提问和充分评议,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下一步,武功县消保委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重点监督经营场所图像采集设备设置不规范、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深化各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作用,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