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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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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30 16:42:48

国、省、市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颁布实施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管局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结合牵头部门和行业监管职责职能,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抓早动快,以上率下,全力保供应、保质量、保秩序。

一、千方百计保供应

一是调动各方力量,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协助全市20余家大型药械批发零售企业,与全国18家大型医药连锁企业,32家药械生产厂家建立协作联系,最大程度加大货源组织力度。

二是要求全市15家涉疫药械生产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产能,满负荷生产,优先保障全市药械使用需求,同时,争取连花清瘟胶囊(颗粒)、抗原试剂等产品的委托生产,加快抗疫药品研发步伐。

三是动员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利用审批利好政策,加快院内制剂研发、申报备案进度,争取一些好的抗病毒、退热、止咳制剂能够早日投放使用,多渠道保障群众购用药需求。

二、全力以赴保质量

针对目前市场涉疫药械种类繁多、质量隐患较大的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要求,市局力量下沉,会同县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和涉疫药械专项整治督查,现场纠正风险隐患82处,发出整改通知48份;安排药品检验机构,开展涉疫药械专项质量抽检64批次,检查结果均合格;向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网络交易者和广大群众发出《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提醒告诫书》《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防疫商品网络交易经营提醒告诫书》《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选购使用安全消费指南》《关于理性购买“四类药”的温馨提示》,要求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把产品质量关口,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在正规渠道购买药械,理性合理备用,杜绝在无经营资质微信圈、朋友群购买药械,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尽职尽责保秩序

在零售药店设立“五类药品”销售专柜,对同类型药品明码标价,集中陈列,由驻店药师向购药者耐心细致讲解同类药品药效和功能,优先推荐省内、市内企业生产的“五类药品”,最大程度缓解连花清瘟、芬必得、布洛芬等紧俏药品购买需求。同时,针对价格波动现象,严令各零售药店要坚持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依法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涨价信息、强制搭售、办理会员卡方可购买等违法违规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商洛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需求,为市场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商洛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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