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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副秘书长做客中新网 畅谈新《消法》护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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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9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敏做客中新网,以新《消法》实施半年为话题与主持人进行了交流, 并就即将到来“国庆”长假期间可能遇到的消费问题提示:一、外出旅游增强安全意识,谨慎购买贵重物品外出旅游要留意旅游目的地的安全状况,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旅游风险警示,将人身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参团旅游时要考察旅游公司和从业者的资质,尽量通过旅游公司的官网或其他正规渠道了解旅游产品信息,谨防遇到假导游、假旅游公司。要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行程安排、食宿、费用等事项。在外地旅游购买贵重物品前,最好先做些功课,多了解产品的特点,多问问是否符合自身需求,避免冲动购物。特别是在涉外旅游购物时,还要了解当地税费政策以及我国的相关政策。此外,在外旅游要加强风险防范,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购买相关保险产品。 在外地旅游发生消费争议,特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后,消费者应当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维权要有证据,要在旅游消费过程中保留消费凭证,有条件的可留有音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等,及时向当地旅游服务监管机构12301投诉,也可以就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涉及境外纠纷的,可以求助驻地使领馆。如涉及恶意欺诈消费、强买强卖等行为,可报警。二、报名跟团旅游时慎报“纯玩团”,若出现违背消费者意愿的购物和自费项目,消费者都可以依法予以拒绝近几年来,全国消协组织在受理消费者旅游服务投诉过程中,发现一些经营者存在借“纯玩团”之名强制推销景点自费项目或违背游客意愿安排购物等问题。消费者参与“纯玩团”时,务必找正规的旅游公司,不要受到“纯玩团”概念的误导,务必和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团费涵盖的具体项目,明确有无自费项目及内容等。凡是出现违背消费者意愿的购物和自费项目,消费者都可以依法予以拒绝。如涉及强制交易,消费者一定要留下消费凭证或相关证据,必要时团员间还可相互印证,以免日后索赔无据。三、警惕消费陷阱,莫贪小失大,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每逢节假日,各种各样的促销活动令人眼花缭乱。黄金周期间,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电商肯定借此搞“促销”。根据消费者投诉的有关情况,一些经营者采取虚标原价、超低折扣的“促销”手段,一些经营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欺诈消费问题仍然存在。消费者还要留意商家高返券类促销,了解返券购物的限制,避免落入循环购物陷阱。参加网购时,确保网络使用安全,不点击不明网页,购物要货比三家,特别要对那些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保持应有的警惕。支付网购款项时,尽量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收到所购物品前掌握交易的主动权。最后,无论参与何种消费,消费者一定要加强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不要轻易提交或丢弃个人重要信息。

转自:中国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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