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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霞副省长在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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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9月24日,陕西省政府召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王莉霞出席会议并讲话。王莉霞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贯彻落实《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全省企业诚信建设。 王莉霞指出,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本部门应当公示的企业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全省各新闻媒体单位要积极宣传《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内容、特点,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一条例五规章”的规定,合法创业、诚信经营。 王莉霞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指定专门机构,确保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追责机制,确保《条例》按期顺利实施。要抓紧研究制定信用约束制度,充分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强大制约作用。尽快研究出台本部门、本系统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的企业信用奖惩联动措施,在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资金安排、企业债券申报、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考量因素,对进入信用约束名单的企业进行限制和禁入。 王莉霞强调,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围绕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发展目标,扎实做好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各项工作,为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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