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保委)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以中消协2023年“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工作着力点,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紧紧依托《消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创新维权举措,提高维权效能,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内需发展,依法推进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突出引领作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1、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消协组织的作用地位。紧抓“3·15”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消费维权的良好契机,精心组织各项“3·15”专题宣传纪念教育引导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2、持续开展消费教育“五进”活动。创新消费教育“五进”方式途径,实现线下消费教育与线上消费教育相结合,努力提高消费教育质量和效果,扩大受众面,提高各级消协组织影响力。
3、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案例点评和消保委(消协)观点。促进消费维权工作重心前移,帮助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引导科学、绿色、理性消费理念,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4、加强消费教育基地和消费维权投诉站(点)工作指导。对消费教育基地和消费维权投诉站(点)进行规范管理,切实推动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在各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落实。
5、开展三秦“伴手礼”活动。为了深化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创新消费引导模式,提升区域内需经济活力,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具有三秦特色、彰显三秦品质的特色商品及信息,打造我省“伴手礼”名片,助力打响“陕西精品”品牌,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6、开展老年人消费维权专项工作。落实中省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全省消协组织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消费教育活动,帮助老年人接受新消费理念,不断提高防诈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重视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严守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加强消费维权信息资源共享,完善新闻宣传联动机制,提高消费维权新闻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加大与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合作力度,扩大消协组织影响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自有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省消保委消费维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平台作用。
二、强化社会监督,参与立法立标工作,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
8、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和标准制定,组织参与职责相关的消费听证。参与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加强相关强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问题研究,推动填补标准规范盲区空白,积极参与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听证会,代表消费者发表意见。
9、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律师团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推进专家委员会和律师团换届工作,建立适应工作要求的新型专家智库体系,提高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组织专家学者律师针对预付式消费、共享经济、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消费维权理论研究,探索社会共治机制。
10、推动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积极查找案件线索,适时提起公益诉讼。
11、开展消费评议和消费调查活动。聚焦服务消费、线上消费、农村消费、餐饮浪费、个人信息保护、住房租赁、校外培训、老年消费等重点热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评议调查活动,促进诚信经营,强化社会责任。
12、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围绕智能化产品、电子设备、残疾辅助器具、适老化产品、儿童产品等开展比较试验,公布测试结果,鼓励和引导各市消协(消保委)进行工作联动,为消费者选择优质商品和服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信息参考,推动相关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13、开展公共服务领域消费监督活动。组织开展水电气暖市政设施等公共服务消费领域消费监督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投诉解决机制,持续推进投诉便利化
14、加强投诉处理便利化建设。推动全省消协组织投诉处理系统优化升级,提升投诉咨询受理、回复、调查、处理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规范指导行业消费维权投诉站和企业消费维权投诉联络咨询点做好消费者投诉工作。构建广泛的社会性投诉和解网络,组织消费者投诉工作经验交流和培训。
15、加强投诉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提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全年报告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为相关部门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16、依法落实约谈职责。对损害或者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依中消协约谈制度积极开展社会监督约谈,坚持约谈程序的公开性和规范性,通过约谈要求经营者落实相关责任,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四、强化政治引领,加强消协组织建设,提高消费维权能力水平
17、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明确“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18、积极推动消协组织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深入调查研究,继续全面推进全省消费者协会改制更名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推动全省各级消保委及其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为全省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夯实组织基础。
19、推进基层消费者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组织机构情况统计。举办全省消协组织秘书长工作会议及消费维权业务培训班;加强与外省(市)先进消协组织的学习交流,学习借鉴业务工作和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做好全省消协组织机构情况统计工作,全面掌握组织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20、开展全国“双先”评比选树活动。以中消协“双先”评选选树工作为抓手,加大各地先进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总结和推广力度,提升各地消协组织业务能力,适应新时代消费维权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