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声 明 | | 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声明 各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各有关单位: 近期,接部分地市消协、企事业单位、消费者向省消协举报:有人假借我会名义推销所谓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手册》及《2014年最新消费者权益法律诉讼与损害赔偿处理标准使用全书》等书。经核实,我会从未向各地消协、企事业单位推荐过此类书籍、资料,所有推销活动均与陕西省消协无关。 现提请各级消协组织、各单位和消费者若接到此类推销电话,请核实情况并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2014年10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