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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消费者》杂志 联办发行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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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各设区市消费者协会、杨凌示范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杂志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全国各级消协组织联办的唯一一份国家级消费类刊物,是全国消协人自己参与办刊和发行的杂志。为进一步贯彻新《消法》赋予消协的首项职能,落实中消协关于《中国消费者》杂志实施定额包干及联办发行的工作措施,以及《中国消费者》杂志联办合肥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杂志在新《消法》宣传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市场调查等各方面的舆论作用,现就做好杂志发行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大发行工作的力度

《中国消费者》杂志以传播消费领域新知识、新观念,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有效监督,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为宗旨,定期向消费者介绍中消协及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开展的比较试验发布情况,刊登政府有关部门对商品的检验抽查结果,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商品信息,针对消费热点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明年,是新《消法》实施后的第二年,杂志在结合新《消法》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等方面,必将发挥重要的舆论宣传作用,成为各级消协组织开展工作及联系消费者的有效途径。因此,各级消协要充分认识到杂志发行对于指导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站在学习贯彻新《消法》是否扎实有效,开展消费维权是否到位的高度,把《中国消费者》杂志发行订阅当成各市、县(区)、乡镇及“一会两站”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联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经营者与消费者的重要抓手。扎扎实实地组织杂志联办发行工作。

二、全面组织,实现发行工作新突破

《中国消费者》杂志根据各地消协的联办意见和消费者呼声,今后将不断提高杂志质量、改变办刊风格、增加维权内容,腾出更多的页码刊登各地消协组织的新闻宣传稿件,以更加贴近消费者,让各级消协组织满意。因此,希望各地市、县(区)消协要将杂志联办发行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会长要亲自过问,秘书长具体抓好定额包干及联办发行的工作落实。市、县(区)消协要采取多种办法和形式,动员政府、企事业单位及理事单位等筹措资金,积极订阅《中国消费者》杂志。各市、县(区)级消协要为所在单位的局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和人员订阅;乡镇(工商所)和城市社区的消协分会,初具规模的商场、超市、连锁商场(店)、售后服务站(点)订阅。真正使消协组织的有关工作精神、消费教育、消协动态等情况,通过《中国消费者》杂志第一时间传达,使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开展工作有方法、有方向。2015年,省消协将把新《消法》的学习贯彻情况与杂志的征订完成情况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克服工商体制改革带来的不利影响,圆满完成2015年的杂志征订任务,为推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中国消费者》杂志发行征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胡彦平

联系电话:029—87298320

传 真:029—87298315

QQ邮箱:sxsxx315@163.com

附件:

2015年度全省发行任务分解

地 名 份 数

西安市消协 10000份

宝鸡市消协 3500份

咸阳市消协 1000份

渭南市消协 2000份

榆林市消协 3000份

延安市消协 2000份

汉中市消协 1000份

安康市消协 2000份

铜川市消协 2000份

商洛市消协 2000份

杨凌示范区 500份

韩城市消协 1000份

合 计: 30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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