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陕消字〔2015〕第4号 关于推荐价格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的通知 各设区消费者协会、韩城市消费者协会: 省物价局定于今年6月下旬召开陕西省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省消协研究决定由西安市消协推荐两名、其他市消协推荐一名消费者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 天然气价格问题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基本生活。开会时间在即,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省物价局陕价综函〔2015〕63号文的有关条件要求,于6月5日前,选定、上报参会人员,并做好听证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傅之秦 贾瑶 联系电话:029-86138434 附: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商请推荐《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函》 2015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