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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消费和谐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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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仲为 岁岁年年春光好、盛世又逢“3·15”。今年初,中国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布的2007年年主题为“消费和谐”,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围绕这个年主题,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按照中消协的部署,今年将统筹城乡消费维权工作,有目的、有重点地向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倾斜,统筹安排商品消费维权和服务消费维权工作,加大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值此“3·15”之际,省消协精心策划、组织编撰的《“3·15”特刊》与广大消费者见面,无疑将成为省消协今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消费的一个亮点。特刊的出版,对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同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成立20多年来,在省工商局的指导下依法强化社会监督,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协助工商机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深刻揭露商业欺诈等不法行为,在消费领域构建社会信用体系,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完善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巨大作用,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有着良好的公信力。20多年来,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近3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7亿多元,接受消费者咨询160多万人次,化解了许多群体投诉,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年,省消协紧紧围绕“消费和谐”这个年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定“采取新措施、寻求新突破、谋求新发展”的工作思路,真正营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今年,省消协将努力在广泛动员和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动员社会各方面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通过召开“‘消费和谐’与消费者社会责任”研讨会,引导消费者理性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开展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开展对不平等格式合同的点评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依靠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今天呈现在读者面前的《“3·15”特刊》,其意义就是要充分利用“消费和谐”这个舞台,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教育,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和科学消费知识,不断扩大消协组织的社会影响,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效果。这是消协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协的各项维权工作,努力与社会各界、与广大消协工作者一道为实现“消费和谐”这一主题作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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