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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关于在重点消费行业设立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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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00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关于在重点消费行业设立消费教育 示范基地的公示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服务扩大消费需求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快形成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首项职责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消费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省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省金融等17个重点消费行业建立消费教育示范基地。 经省消协依照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认定程序和创建标准严格审核,现对拟设立的17个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3日,如有建议与省消协消指部联系。 地址:西安市北二环东段739号陕西省工商局1718室。 电话:(029)86138436 联系人:谢静 金夏洁 附:拟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2015年1月12日 拟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行业) 二、陕西省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化传媒行业)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通信行业) 四、西安宝玉石协会(宝玉石行业) 五、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行业) 六、陕西省葡萄酒商会(葡萄酒行业) 七、陕西三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家居建材行业) 八、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零售行业) 九、陕西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商业零售行业) 十、陕西佳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汽车服务行业) 十一、西安殷荣饮品有限公司(食品工业行业) 十二、金吉列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留学咨询行业) 十三、西安大明宫灞桥建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家居建材行业) 十四、咸阳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玉泉购物广场 (商业零售行业) 十五、咸阳明珠家居有限公司(家居建材行业) 十六、咸阳世纪金花商贸有限公司人民店 (商业零售行业) 十七、延安民生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商业零售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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