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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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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28 00:00:00

8月24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西安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省政府副省长王莉霞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曹莉莉部署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明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8月下旬至9月中旬赴榆林、商洛、宝鸡三市进行集中检查的相关安排,同时就委托其余7个市和韩城市人大对本区域内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自查提出了要求。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消协等七部门汇报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

省局局长王吉德汇报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和《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工作进展情况。他指出,“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工商系统从广泛宣传引导、开展全员培训、创新体制机制、开展维权执法、加强数据分析五方面精准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他代表省局向省人大、省政府提出了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抓好立法立规、大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以及理顺消费维权网络、机构和工作机制四方面建议,得到与会领导认可。

王莉霞副省长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理念,全力配合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一要周密协调组织,认真落实执法检查任务;二要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维权工作;三要抓住有利契机,全面提升我省维权水平。同时,王莉霞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恳请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留情面、不打折扣,帮助各级政府和部门深入查找问题,以利改进提高,共同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作总结讲话。他指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除开展执法检查外,还将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专题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并对陕西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他要求检查组成员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查找问题听群众意见、改进措施想群众之需、衡量成效由群众评判,着力解决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促政府和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进一步增强消费产品供给者和消费者的法治观念,为营造全省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汇报会现场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曹莉莉部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汇报工作

省政府副省长王莉霞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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