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县、市)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9-06 00: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各市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创建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县、市)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 (代 章) 2017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复制链接】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文章